广西城镇居民实际生活水平相差悬殊

  新华网广西频道2月19日电(瞿丹)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对全区1000户城镇居民家庭进行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收入、支出等方面的调查结果显示,2004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同阶层、地域城镇居民收入的差距在扩大,高低收入户实际生活水平的差距也随之拉大,广西城镇居民实际生活水平相差悬殊。 

    这些差距主要表现在: 

    首先,高低收入组的差距。2004年,城镇居民家庭最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902元,最低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39元。最高组与最低组的收入之比为6.4:1。 

    其次,地域上的差距。在南宁市的12个县区中,各县区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在经济比较发达的新城区,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499元,在经济比较落后的马山县,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018元,前者是后者的2.49倍。 

    再次,生活水平上的差距。从恩格尔系数来看,最高收入组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为0.33,最低收入组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为0.53。 

    有关人士指出,社会成员之间日益扩大的收入差距,正成为影响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为此,他们对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提出建议: 

    一是完善就业机制,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社会劳动力就业与再就业,扩大就业面,增加城镇居民收入。 

    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和援助,提高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力度,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 

    三是完善收入分配机制,营造公平的分配起点,形成合理的分配过程,为低收入群体创造公平的空间,加强分配结果的规范和税收调节,缩小各群体的收入差距。 

    四是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市场商品价格的监管力度,采取措施维护市场物价的稳定,制止乱收费、乱涨价的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