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农民负担抽查结果显示:“减负”成效明显

  政策不落实和农村“三乱”仍然存在

    国务院减轻农民负担联席会议对吉林、山东、湖南、重庆、云南5个省(市)的农民负担抽查工作日前结束。这次抽查以暗访为主,抽查结果表明,2004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抽查情况表明:上述5省(市)各级党委、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深入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二是全面落实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政策。三是认真清理审核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四是进一步推行减轻农民负担的相关制度。五是强化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从抽查情况看,农民负担仍存在不少值得重视的问题。如一些地方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不落实。税费征收方式不规范、农业税附加被挪用和违规清收税费尾欠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有些地方对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四项制度”走过场。在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方面,有的地方公示的收费依据不准、收费标准偏高、收费范围扩大,有的地方甚至没有进行公示。在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方面,存在擅自改变“一费制”的内容、“一费制”外还收取其他项目的问题。在公费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方面,5省(市)被抽查的乡村和学校多数反映订阅报刊费用限额标准难以落实,不少地方超过了限额标准。在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方面,有的地方发生了涉及农民负担案件,不及时上报案情,甚至回避案件的性质。涉农乱收费现象仍然存在,等等。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指出,“三乱”问题仍应引起高度重视,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仍然存在。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要加快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法规制度建设,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督办查处力度,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人民日报/记者夏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