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进一步提高行政监察工作水平

   10月17日,全区监察局长座谈会在玉林召开,传达全国监察厅(局)长研讨班精神,部署我区下一阶段的行政监察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石生龙强调,全区各级监察机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更加注重体现推动科学发展的要求,更加注重体现以人为本的要求,更加注重体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和统筹兼顾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区行政监察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石生龙强调,要围绕确保政令畅通加强执法监察。突出抓好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土地违纪违法行为;突出对节能减排工作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问题;突出抓好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着重查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不依法行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

  要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廉政监察。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使反腐倡廉同政府部门各项业务工作相互协调、相互促进。要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特别要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监督,加强对救灾救助等各种钱款物品及社保基金的监管,加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要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效能监察。抓住优化发展环境、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工作效率、管理效益的监察,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切实纠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办事推诿、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的行为,推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作风效能建设的基本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