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1月29日召开的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动员部署暨农田水利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区将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守住粮食安全底线。
根据要求,各地须充分利用秋收后至明年春耕前这段施工期,增派力量,挂图作战,确保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今年年底前全面收尾、2021年项目年底前全面开工。工作推进不力、进度严重滞后的市县将被通报、约谈。同时,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防止出现拖欠工程款、农民工欠薪等问题。此外,今年列为直达资金的,年底前支出必须达到40%,明年6月前要全部支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自治区将考虑收回本年度资金且不安排下年度资金。此外,自治区已将明年任务预下达各地,各市县要尽快做好规划、投资评审、招投标等工作,确保春节前项目开工建设。
切实提高耕地建设质量。市县两级要全面摸排一般性农田的水利灌溉情况,着手编制一般性农田水利建设方案,统筹好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各类资金,分批次推进。
要加强资源统筹整合,将耕地保护建设项目向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集中,重点推动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等级提升。各地实施“旱改水”工程要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配套,先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再叠加旱改水项目,确保耕地面积和灌溉面积逐年增加。
加强耕地保护利用。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田长制”,制定“田长制”具体实施方案,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源头采取措施,严禁基本农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和挖塘养鱼,严格控制转为宅基地等建设用地。管好用好已划定的168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并开展“回头看”,确保每年至少生产一季粮食。各地要把解决撂荒地问题作为当前稳定粮食面积的最大潜力来挖,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分类推进撂荒地综合整治,不断增加粮食种植面积。(记者/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