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村镇建设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挂网向公众征求意见。《规划》以优化城乡格局、改善人居环境、保护历史文化、提升农房品质等为重点,提出构建“壮美村镇”发展体系,打造100个“壮美城镇”、1000个“壮美乡村”。打造以首府南宁市为核心的首府和沿边沿海历史文化保护示范带等4条历史文化保护发展示范带。
到2025年打造100个“壮美城镇”
“十三五”期间,全区公布广西特色小镇61个,其中列入全国特色小城镇14个。随着全区城镇综合承载力逐步增强,新的5年,美丽宜居村镇建设面临转型升级。《规划》提出,以培育特色产业、完善设施服务、改善人居环境、保护传统文化、塑造特色风貌为重点,构建“壮美村镇”发展体系,打造100个“壮美城镇”、1000个“壮美乡村”。
根据《规划》,全区将实施小城镇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重点培育建设中心城市周边、县域副中心、主要通道沿线、旅游资源富集区或沿边地区资源禀赋强、发展潜力大的小城镇,到2025年,完成100个基础设施完善、风貌特色显著、产业优势明显、综合治理健全的“壮美城镇”示范建设,打造广西美丽小城镇建设样板。
同时,规范发展特色小镇。健全动态评估检查机制,及时清理或更名不符合条件的特色小镇。持续推动月饼、螺蛳粉、陶瓷小镇等特色小镇纵深挖掘地理标志产品的特殊品质和文化内涵,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特色小镇投资运营模式。从县域层面统筹村镇发展空间,让小城镇回归“田园本色”。
打造4条历史文化保护发展示范带
广西共有657个传统村落,其中280个列入国家级传统村落名录,总量位列全国第10位;中国历史文化名镇9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9个。南宁市江南区扬美村、灵川县江头村等12个村落完成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馆。
《规划》指出,全区历史文化保护不断加强的同时,也存在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仍有许多传统建筑(主要是传统民居)维护修缮不力,一些地方缺少对新建农房的风貌引导管控,传统风貌完整性未得到保护等问题。
推进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工作,《规划》提出,全面完成自治区级以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在桂东北、桂南、桂东南、桂西等区域打造4条历史文化保护发展示范带,成为广西特色文化旅游品牌的重要载体。
其中,首府和沿边沿海历史文化保护示范带以首府南宁市为核心,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协调布局、公共服务共享、生态共建环境共治,以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沿边公路等串联主要旅游景区,连线成片形成展现壮族文化、边关风情、滨海特色的壮美风景画廊。
探索农民“房贷”助力农村建房
广西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贫困户脱贫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的重要途径,“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8万户,全区156.31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农村住房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全区将在保障提升农村住房品质,规范推进农房建设上继续下功夫。《规划》提出,建立现代宜居农房建设技术标准体系,完善农房基本居住功能。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农民“房贷”服务,拓宽农民建房资金来源和金融资金保障。
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管理。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推动装配式建筑下乡,在每个设区市打造1个装配式农房建设示范村镇,推广采用工业化建造方式建设的现代宜居农房。到2025年,全区农村按图集报建、按图集建房实现全覆盖,农房品质得到较大提升,构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