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南宁讯(记者/周映)5月27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记者从会上获悉,日前印发的《实施意见》,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对今年和“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据介绍,2020年,我区第一产业增加值达3555.8亿元,同比增长5%,增速连续多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15元,同比名义增长8.3%,增幅排全国前列。全面消除绝对贫困,63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5379个贫困村全部出列、54个贫困县全部摘帽。我区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为下一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基础。

  《实施意见》提出,2021年,要实现现代特色农业加快发展,第一产业增加值、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重要农产品增产增效,农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品牌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启动实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三农”领域补短板十大工程启动实施。农村改革重点任务深入推进,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脱贫攻坚成果得到有效巩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农村人居环境、乡村风貌发生根本性改观,乡村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

  《实施意见》共分为5个部分26项,重点聚焦“两个确保、两个要害、两个开好局起好步、一个全面加强”,推动我区2021年农业农村工作落细落地,扎实推进。

  “两个确保”就是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保持稳定和提高单产、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即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4209万亩,产量不低于1370万吨;严格落实5年过渡期有关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两个要害”就是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即大力发展现代种业,解决好种源“卡脖子”问题;严防死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两个开好局起好步”就是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都要开好局起好步。即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着力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部署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风貌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农村消费、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的重点工程和行动。

  “一个全面加强”就是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即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