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创新推行整县推进模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等10条措施,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和国家木材战略安全,加快推进我区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
通知提出,要大力推广“县级人民政府+区直林场(国有林业企业)”合作模式,鼓励一场(企)与多县合作,有条件的可组建国有融资平台,大力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推广“区直林场+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开展油茶等经济林专业化托管服务,增强木本油料储备能力。落实“三企入桂”政策,大力引进实力雄厚的林业企业到我区开展多层次合作,全方位参与我区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带动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发展。
《十条措施》还对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并提出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县级人民政府要将国家储备林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项目统筹推进,研究出台务实高效举措。力争到2025年,全区国家储备林贷款余额达到1000亿元,新建国家储备林1000万亩,将广西打造成为全国最大的国家储备林核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