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发相关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区农业转基因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进口、加工等活动。
通知提出对辖区内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单位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100%;对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和南繁育种基地抽样检测覆盖率100%;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品类抽样检测,自治区级水稻、玉米制种基地田间抽样检测覆盖率100%。
“我们将采取系列措施,不断健全全区农业转基因监管体系队伍和监管能力,使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进口、加工活动规范有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区将成立各级农业转基因生物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科普宣传等职责分工。加强研究试验、品种审定、制种环节监管,加强种子加工经营、进口加工监管,加强病虫害发生动态监测,加强科普宣传。通过科普培训,指导从业主体办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依法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