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西大明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获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同意广西西大明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的批复。批复要求抓紧组织开展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自批复同意保护区功能区划之日起1年内标明区界,并向社会公告。

  批复显示,同意广西西大明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功能区划。保护区总面积为52350.1公顷(南宁市片区面积为10919.3公顷、崇左市片区面积为41430.8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为19032.5公顷、缓冲区面积为7193公顷、实验区面积为26124.6公顷。

  功能区划图

  根据批复要求,自治区林业局要指导南宁市、崇左市人民政府按照保护区功能区划,抓紧组织开展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自批复同意保护区功能区划之日起1年内标明区界,并向社会公告。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不得擅自调整和改变。

  同时,要求自治区林业局会同南宁市、崇左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保护区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利于保护区建设管理的政策措施,妥善处理好保护区建设管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提高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据悉,广西西大明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范围涉及崇左市江州区、大新县、扶绥县和凤凰山林场以及南宁市西乡塘区、隆安县。保护区由凤凰山片区、扶绥—江州石山片区、群力片区、小明山片区和大新石山片区、隆安片区、西乡塘片区等7个片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