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 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加大排查力度,凡是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范围

  ▉ 切实做到“应救尽救”:对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未参保失业人员,又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 切实做到“应养尽养”: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

  记者7月22日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我区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从加大排查力度、落实临时救助政策等多个方面提出要求,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民生兜底保障工作。

  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各地要再一次排查未脱贫人口、边缘户、监测户,查漏补缺,凡是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凡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坚持“按户施保”与“按人施保”相结合的原则,分类施策,整户符合低保条件的要整户纳入,符合“单人户”保的要按“单人户”纳入。

  全面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切实做到“应救尽救”。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又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对于有重大生活困难的特困、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提高救助金额。

  全面落实救助供养政策,切实做到“应养尽养”。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按照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30%的标准分别落实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确保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不降低。

  规范审核审批流程,加强低保工作日常监管,严禁发生“骗保”“人情保”“关系保”“优亲厚友”等违规现象。加快服务管理转型升级,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救助领域的运用。加强动态管理,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及时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