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2020年全区绿色矿山建设现场培训班上获悉,广西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和成效。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绿色矿山76座,其中列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21座、自治区级绿色矿山44座(其中9座列入全国名录)、市级绿色矿山20座。
建设绿色矿山是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矿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绿色矿山建设的内容包括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等方面。
近年来,广西高度重视绿色矿山建设,先后印发了《加快建设绿色矿山工作方案》,修订了《广西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发布了砂石矿、有色金属矿、非金属矿、矿泉水、地热等5大类矿山建设规范和要求,建立了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专家库,标志着广西绿色矿山建设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为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2020年1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区绿色矿山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原计划在2025年全面建成绿色矿山格局的目标提前3年完成,明确从2020年到2022年,分别按照30%、50%、20%的比例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其中南丹、平果、龙胜的3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在2020年、2021年绿色矿山建成率分别要达到60%和100%,不符合绿色矿山标准的矿山企业分类有序退出。目前,各设区市均已制定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并积极推进,全区列入绿色矿山创建的矿山数量超过1100座。
下一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把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列入年度考核,与财政部门沟通落实工作经费,做好绿色矿山建设组织保障。同时,倒排时间,确保到2022年底完成全区所有应建矿山全面建成绿色矿山,鼓励南丹、平果、龙胜的3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创新制度和方式手段,总结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打造广西绿色矿山建设“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