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振文化旅游消费市场,释放文化旅游消费潜力,大力提升全区文化旅游消费质量和水平,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从提升文化旅游产品供给、促进文化旅游消费扩容提质等方面推出具体举措。
提升文化旅游产品供给。聚焦消费新热点、新趋势,开发文化体验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研学旅游、体育旅游、工业旅游、生态旅游、邮轮游艇旅游等业态产品。全力做好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等国家级品牌创建工作。鼓励各地积极打造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文化娱乐场所、体验型主题街区等多种业态的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地。
促进文化旅游消费扩容提质。鼓励景区对通过网上平台实名预约购票的游客给予门票半价优惠,鼓励各市向游客发放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酒店(民宿)、体育场馆等电子消费券,推出“消费惠民大礼包”。推出乡村旅游“吃住行游购”或“一日游”线路消费套餐等系列线上线下特色消费产品,刺激乡村旅游消费增长。鼓励各地举办夜间文化旅游消费主题活动,充分激发夜食、夜购、夜娱、夜展、夜秀、夜读、夜健等夜间消费业态的活力,丰富夜间消费场景。
优化文化旅游消费环境。鼓励依法依规对传统演出场所和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进行设施改造提升,合理配套餐饮区、观众休息区、文创产品展示售卖区、书店等,营造更优质的消费环境。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倡导职工结合法定节假日安排旅游休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外出旅游创造有利条件。
加大政策落实服务力度。全面落实文化旅游企业租金减免、税收优惠等政策,允许因受疫情影响的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加强银企融资对接,拓宽文化旅游项目和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促进文化旅游产业消费升级。鼓励尝试开办景区经营权质押贷款、门票收费权质押贷款、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权利质押贷款、融资租赁贷款、保险保证贷款等产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限,办结时限压缩至48小时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