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密集推出优惠政策引央企入桂

  记者6月25日从自治区国资委获悉,广西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在税收、财政、金融、土地等方面密集推出重磅优惠政策,吸引央企入桂参与自贸试验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广西去年底出台30条政策,全力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首次出台贡献奖励政策,企业缴纳税费、对地方经济作出贡献的,可享受奖励并与地方政府分享财力贡献;首次出台跨境产业链支持政策,国内外企业只要将制造产业链的重要环节布局在广西,并带动服务环节在广西集聚的,地方经济贡献的部分,都可与企业分享;首次系统性出台总部经济支持政策,确定管辖外地两个或两上以上子公司,具有集中投资、销售、统计、纳税等功能的,可享受总部优惠政策。

  6月8日,又推出30条金融政策,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主要包括落户奖励、改革奖励、创新奖励、业务补助、费用补贴等。

  在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中,大力支持引进和培育物流企业。对全球排位前200名集装箱班轮公司在广西注册子公司并参与北部湾港国际航线运营满1年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北部湾经济区新注册并经注册地设区市发改委认定的班轮、货代、船代、多式联运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对纳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广西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库的重点物流园区建设运营企业及入驻企业,参加招商招展活动的展位费、特装费等,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发生额70%的标准适当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