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企业购买科技服务也有“消费券”可以领了。6月1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自治区本级财政出台了科技创新券政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购买科技服务可以用创新券去支付部分交易费用,给一些急需技术支持的成长期企业雪中送炭。
5月15日,自治区财政厅首次兑付了24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申领的科技创新券资金178.69万元,撬动企业投入1496.6万元,这些资金用于支持企业购买研究开发技术、检验检测服务和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等,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让流动,充分调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的创新积极性。
据悉,科技创新券是由政府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与创新创业团队免费发放的权益凭证,实行实名登记备案制,企业和创业团队分别按相应标准申请创新券,用于向科技创新服务提供机构购买服务,服务机构收到创新券后可向财政申请兑现补贴。创新券政策是我区财政激励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又一项重要举措,与企业研发投入财政奖补、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创新项目企业牵头制、揭榜制等,一并构成了引导企业增强创新主体地位的政策体系,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的创新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