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我区所有县级单位区片综合地价成果全部经省级政府批准公布实施,成为全国首个由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过渡到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省份。
为确保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土地征收工作平稳过渡,我区统一部署并具体落实相关工作,为与2019年1月1日已公布实施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有效衔接,组织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进行自治区、市、县三级平衡,制订全区本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水平为44269元/亩,与2019年初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相比,平均上调幅度为3.15%,实现了平稳过渡。
今后,我区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