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打击涉黑涉恶行为 遏制治理乱象 解决突出问题

  4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扫黑办获悉,今年4月至12月,我区将集中力量对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十个重点行业领域乱象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打击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行为、遏制行业领域治理乱象、解决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业监管长效机制。

  根据安排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将重点围绕“两抢一盗”、操纵经营“黄赌毒”;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非法高利放贷、套路贷、暴力讨债、非法集资、地下钱庄;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垄断建筑材料;垄断客货运输、私设站点、超载超重、带车逃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污染环境;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电信诈骗;校园周边治安乱点、校园欺凌、职业医闹等九个方面问题开展排查整治。专项整治分排查、整治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自治区扫黑办提出,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监管,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打击和集中整治活动。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问题,哪里乱象突出就重点整治哪里,因地制宜、坚持不懈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犯罪甚至涉黑涉恶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公安机关要依法及时予以严厉打击。行业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各级纪委监委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结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针对监管漏洞向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的办理整治。行业自身难以整治的重点乱象和突出问题,可以采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重点整治。行业监管部门要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要健全政法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完善调查取证、问题通报、线索发现移交等制度,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强化“三书一函”跟踪问效。要把整治行业乱象与倒查监管责任结合起来,对行业乱象突出、治理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监管部门,督促依纪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