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5亿元补助施工企业助力经济稳增长

  广西建筑施工企业资金压力将有望进一步缓解。近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财政厅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计划使用5亿元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结余资金支持全区建筑施工企业复产复工,降低疫情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提振建筑业发展,助力全区建设经济稳增长。

  补助的对象主要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Ⅰ至Ⅲ级应急响应期间,努力克服疫情影响,按要求积极开工复工,对当前全区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区内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建筑施工企业购买药品、医疗用品、防护用品、“复工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等应对疫情增加的各项企业成本支出,以及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

  三种方式灵活补助

  为使补助资金真正为行业发展注入活力,将采取“按工程项目补助、按区内建筑业产值补助、补助企业购买复工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三种类型的方式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补助。在加大工程项目和骨干企业扶持力度的同时,尽可能惠及更多企业,保护民营经济。

  按工程项目补助类型。全区复工复产的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具备施工许可证(或纳入“桂建通”平台监管范围)的工程项目,承建企业可根据工程项目当季建筑施工产值和当季项目到岗人数申报补助。

  按区内建筑业产值补助类型。主要对未获得“按工程项目补助”或获得补助不足500万元的区内二级、三级资质骨干建筑施工企业给予补助。补助企业名单按资质等级、当季区内建筑业总产值分类排名确定,计划分别补助二级资质、三级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各100家左右。

  每家建筑施工企业获“按工程项目补助”和“按区内建筑业产值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此外,为加大企业在疫情期间的抗风险能力,尤其是为民营企业套上“保护罩”,鼓励我区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自愿购买的原则,购买由多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的“复工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自治区建安劳保费结余资金将补贴建筑施工企业投保保费的70%,企业仅用自行负担30%。

  施工企业如何申报?

  “按工程项目补助建筑施工企业”申报方式。工程项目承建建筑施工企业可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包括:补助申请表,建设工程疫情防控承诺书,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项目当季完成的建筑施工产值、当季到岗人数,以及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关资料。

  “按区内建筑业产值补助建筑施工企业”申报方式。按照企业属地管理原则,由建筑施工企业向企业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包括:补助申请表,当季区内建筑业总产值(“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报的区内建筑业总产值),以及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关资料。

  补贴建筑施工企业购买购买“复工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补助申报方式。由建筑施工企业向企业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补助申请。申报材料包括: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保单正本(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关资料。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将共同审核补助计划和申报材料,将因地制宜采用纸质材料审核、网络远程审核、现场审核等方式严格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确保补助资金落到实处,真正为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建筑行业活力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