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推出“复工贷”十条措施为企业复产输血

  2月27日,记者从全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增长政金企融资对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获悉,我区出台《深入推进“复工贷”促进广西经济平稳发展十条措施》,通过“到期延、存量续、总量增”等措施,力保全区企业复工复产平稳有序推进。

  “到期延”即保障疫情期间还款困难企业延期还款。鼓励金融机构对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给予临时性延期偿还安排,缓交或减免一定期限的利息至今年6月底,暂时无法正常归还的贷款免收罚息。

  “存量续”即保障存量贷款的接续和展期。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工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应续尽续,在贷款到期前完成续贷、展期手续办理,对符合条件的调低利率水平,鼓励运用无还本续贷、循环贷等方式支持企业续贷。

  “总量增”即加大新增贷款投放。对防疫重点地区和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优先安排信贷额度;对自治区复工复产的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制造业企业和重点涉农企业及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等优先发放贷款。

  自治区政府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各金融机构要扛起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增长重大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创新优化服务,抓好复工复产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做到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对接。据悉,截至2月21日,全区银行机构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授信金额586.69亿元,累计放款金额70.0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