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12月3日讯(记者 宋瑶)为更好地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水平,在深入分析我区2018年度社会经济状况和2019年上半年经济形势的基础上,近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广西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文件明确,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6%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比上年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可围绕基准线进行增长;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11%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上线(预警线)。企业经济效益有较快增长,职工工资水平可相应增长,但要根据企业的承受能力,量力而行;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1%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下线。企业经济效益较低或亏损时,职工工资水平可围绕下线适当增长。
企业工资指导线原则上适用于广西境内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和按照企业方式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各类机构、团体。
工资指导线主要为企业工资增长的指导线和参考线。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情况,依据工资指导线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的职工工资水平。在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区间内,对工资水平偏高、工资增长过快的国有企业,建议不超过基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