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广西将从这几个方面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

  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

  (2019年8月1日)

  为重塑我区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促进广西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壮美广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力争与全国基本同步实现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目标。

  二、建立健全城乡要素资源合理配置体制机制

  1.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设区市、县(市、区)、镇不再设置任何落户门槛,全面放开城市落户限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依托城市社区及企业设立集体户口,解决有落户意愿但无合法住所人群的落户问题。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实行“人钱挂钩、人地挂钩”改革。

  2.积极引导各类人才入乡创业发展。鼓励全社会力量投身乡村建设,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专业技术人才等,通过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承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提供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落实国家相关管理办法,鼓励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对农民工回乡新创办的各类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给予一次性创业奖补。建立向农村地区选派第一书记长效工作制度,引导人才入乡。推进城市教科文卫体等工作人员定期服务乡村,将其定期服务乡村经历与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挂钩。在职称评定上向乡村教师、医生倾斜,优化乡村教师、医生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

  3.加大力度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宅基地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建立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切实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农地集体财产权“七权”同确,登记颁证,明晰农民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权益。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强化承包地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

  4.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制定自治区范围内统一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出台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办法。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规范引导城市居民以租赁、合作等方式盘活闲置农房。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禁下乡利用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所)。

  5.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抵押融资和收益分配制度和办法,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支持农村和农户将闲置废弃低效建设用地、宅基地通过拆旧复垦形成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建立和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平台,扩大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购买范围,进一步释放土地活力和红利。

  6.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对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独立选址的经营性项目可不再征收,通过流转方式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提高征地透明度。制定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提高被征地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比例。

  7.进一步改善乡村金融服务。大力推广农村金融改革“田东模式”,着力打造“田东模式”升级版。推进广西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县的农村信用“四级联创”工作,营造城乡统一的信用环境。健全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引导银行、证券、保险、担保、基金、期货、信托等金融要素聚焦服务乡村。鼓励金融机构研发适合“三农”的信贷产品,创新服务模式,健全综合化专业化“三农”金融服务供给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信用联社管理体制改革,推动符合条件的县级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改制组建县级农村商业银行,引导农合机构坚守服务“三农”定位,专注服务县域。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改革,打造符合现代农业要素流转需要的新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加快建设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支持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将服务延伸到所有县域。

  8.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落实各项财政支农政策,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预算监管和绩效管理。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按市场化方式发起建立城乡融合发展基金,引导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资金投入,建设一批城乡融合发展项目。健全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收益分配机制,高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全部留归本单位。

  9.积极引导工商资本入乡。组织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参与投资建设美丽乡村,引导村民入股并参与经营。利用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发布农村资产信息,引导工商资本以租赁或合作等方式发展多种业态,增加农民和集体收入。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三、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体制机制

  10.均衡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建立统筹规划、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为乡村学校输送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行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和城乡教育联合体模式。加快教育信息化发展,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多渠道增加乡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行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

  11.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条件,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提高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倡导优生优育。健全网络化服务运行机制,鼓励县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县域医共体,鼓励城市大医院与县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巡回医疗和远程医疗机制。完善城乡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12.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提供、队伍建设,推动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加快建成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共建共享。建立文化结对帮扶机制,推动文化工作者和志愿者等投身乡村文化建设。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

  13.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进一步健全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健全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保障能力。建立城乡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缩小城乡差别。执行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统一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创新。

  14.建立健全乡村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弘扬公序良俗。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民委员会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选强配齐村“两委”干部。加强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引导其坚持为农村服务。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村级议事协商制度,推行自然村屯“一组两会”(党小组、户主会、理事会)等协商自治模式。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乡镇服务能力建设,推广“一办三中心”“农事村办”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

  四、建立健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

  15.推进城乡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实行城乡路网一体规划设计,加强城乡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有效衔接。科学布局站场、枢纽等交通节点,打通连接城区、乡镇、景区“最后一公里”,实现各种运输方式“零换乘”。加强农村公路统一管养和运营,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农村公路管养和运营责任主体,将管养和运营投入纳入县级一般公共预算。

  16.加快完善城乡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科学统筹乡村供水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连片集中供水工程建设,进一步优化农村供水总体布局。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和终端用水管理,合理分配农业水权。加快实施县县通天然气工程,提高能源安全和保障能力。规范乡村天然气经营管理,简化乡村管道燃气工程建设、经营手续办理。持续推进农村沼气池建设,完善农村沼气服务网点。深入实施农村电网改造,提升农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

  17.建立城乡统一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将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深入推进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建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控机制。统一规划建设城乡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立与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等相衔接的收运处置体系,严防城市污染“上山下乡”。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开展垃圾污水处理市场化改造,形成以城带乡、全域打包、各方资本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18.加快完善农村信息及物流基础设施。持续推进宽带进村项目,实现村村通宽带。着力完善城乡物流网络,建成一批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物流配送网点,形成覆盖全区农村的物流服务网络。改善城乡末端配送设施条件,打通农村快递“最后一公里”。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解决农产品上行“最先一公里”,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的城乡物流基础设施体系。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冷库和田头储藏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大型批发市场和冷链物流园区。

  五、建立健全有利于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19.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划定15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1150万亩糖料蔗生产保护区,扩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创新农业绿色发展机制,制定农业清洁生产指南,推广清洁生产技术。

  20.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健全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民宿经济、农耕文化体验、健康养老、农产品个性化定制等新业态培育机制,完善支持政策,实现城乡生产、交换与消费多层次对接。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品质提升行动,实施一批精品工程。

  21.建立城乡自然资源和文化保护利用机制。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确权登记和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机制,开展以专家包村打造、示范点推进等模式试点,在保护与开发利用上作出示范。培育挖掘乡土文化本土人才,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显化乡村文化价值。

  22.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持续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增点扩面提质升级,尽快建成一批自治区级核心示范区、县级示范区、乡级示范园、村级示范点。依托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三区三园”打造一批带动作用大、辐射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着力谋划建设一批城乡融合示范项目,打造样板,形成带动效应。

  23.实行城乡统筹规划。科学编制市县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强化城乡一体设计,统筹安排市县农田保护、生态涵养、城镇建设、村落分布、产业园区等空间布局,统筹推进城乡各项建设。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编制市、县、乡三级国土空间规划,全面落实发展规划提出的战略安排,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加强引进、加快培育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营人才,为城乡规划建设提供更坚实的人才支撑。

  六、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体制机制

  24.完善促进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环境。建立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统一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促进乡村劳动力就业。加强贫困地区劳动力整建制外出务工的组织引导,做好跟踪服务和帮助,提高就业稳定性和质量。利用多元化资金来源,开发生态护林、环境保护、道路养护等公益性岗位。加快数字就业建设,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高效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对跨省农民工就业创业、收入分配的跟踪监测,实时掌握相关情况,提高就业服务水平。

  25.健全农民多渠道收入增长机制。完善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企业,推进“公司+基地+农户”模式,拓宽农民经营性增收渠道。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股权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小农户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让农民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以市场化为导向,深化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三变”改革。加快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对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将其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高农民财产性增收能力。强化农民转移性收入保障机制,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健全生产者补贴制度,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项目。

  26.强化打赢脱贫攻坚战体制机制。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着力提高脱贫质量。改进帮扶方式方法,更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推动贫困群众通过辛勤劳动脱贫。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的统筹和后续扶持管理,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综合实施保障性扶贫政策。聚焦极度、深度贫困地区,以解决突出制约问题为重点,以重大扶贫工程和到村到户帮扶为抓手,加大政策倾斜和扶贫资金整合力度,着力改善发展条件,增强贫困农户发展能力。

  七、组织保障

  27.提高政治站位。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意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把握节奏、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各项改革。

  28.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党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城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29.强化责任落实。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当好改革促进派和实干家,整合力量、扭住关键、精准发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协同推进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督导。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改革任务,制定细化改革措施。重大事项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

  30.注重试点引路。积极培育并选择有一定基础的区域,申请设立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争取国家指导和支持,着力推动制度改革和政策安排率先落地。开展基层管理机构改革试点,整合市辖经济功能区和行政区合署办公,全面优化政务办事流程,大力推行“简易办”“就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