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落实工业振兴三年行动 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园区签订责任状

  全面落实工业振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园区签订责任状

  桂林讯(记者孙敏)为更好地将全市工业振兴大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3月15日,桂林市召开工作布置会,将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中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实到各县(市、区)、园区及相关部门,全面推动工业振兴三年行动纵深发展。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晓武出席会议并对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就全市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分解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从工业总量、工业投资和技改投资、技改项目和新引进实施项目数等方面,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园区。各县(市、区)、园区在会上与市政府签订了2019年工业振兴工作目标任务责任状。

  会议指出,今年是实施工业振兴的第一年,实现良好开局至关重要。各县(市、区)、园区以及相关部门要围绕“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部署,做大工业经济总量,聚焦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态食品、生物医药四大优势产业和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大健康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筛选行业中生产经营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税收贡献大、主导产品突出、带动能力强、技术研发能力强的企业,制定实施“一企一策”培育方案,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延伸,打造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要狠抓项目建设,组织现有企业实施百企技术改造工程,全面提升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要打造产业发展平台,加快三大园区发展、县域工业发展、城区都市型工业和楼宇经济发展,不断优化工业发展布局;要强化企业服务,建立完善市领导联系服务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制度,建立企业问题直报平台,健全企业问题协调解决机制;要实施市级、部门和县(市、区)三级运行分析会工作机制,做好运行监测调度,保持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建立“一把手抓工业”的长效机制,建立工业振兴工作推进月度分析会商制度,建立健全工业振兴考核评价体系,有力推动工业振兴在2019年实现良好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