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扶贫办对《进一步加快全区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行政策专题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2018年12月1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加快全区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日前,自治区扶贫办对《实施方案》进行政策专题解读。

  《实施方案》共分为五个部分、十九条,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主要目标,对就业扶贫车间的规划建设、规范管理、扶持政策以及监督管理、退出机制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同期声 自治区扶贫办培训中心主任朱定贵: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就业扶贫工作,对经营主体在贫困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就业扶贫车间,给予场地租金补贴、带动就业奖补、贷款贴息、建设补助等支持;对在就业扶贫车间就业的贫困人口,可给予岗位补贴、就业技能培训补助等。】

  《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就业扶贫车间建设作为产业扶贫的重要内容和促进贫困人口稳定增收的重要举措,通过政策支持引导经营主体在贫困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就业扶贫车间,《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区将建设就业扶贫车间2000个以上,力争每个贫困村建设1个以上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提供保障。

  【同期声 自治区扶贫办培训中心主任朱定贵:下一步,计划召开全区就业扶贫车间建设现场会,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快推进全区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吸纳更多的贫困人口就业增收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