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今年计划改造棚户区12.05万套

  记者日前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2017年广西计划完成改造棚户区12.05万套,其中国家下达我区改造任务为8.05万套,自治区新增任务为4万套,今年年底前要实现100%开工。此外,全年要实现棚户区和公租房基本建成7万套,公租房分配入住5.16万套,三四线库存量大的城市和县城,棚户区改造要基本实现货币化安置。

  会议传达学习了住房城乡建设部保障司在山东济南以及湖南长沙召开的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全区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汪夏明出席座谈并作重要讲话。

  据了解,2016年我区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全区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6.44万套,实施棚改货币化安置5.11万户,为城市有序化解存量商品住房、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经济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实施了7.92万户的集镇棚户区改造,一批古街古镇老旧住宅区焕发生机活力。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11.21万套,保障房新增分配入住10.36万套,解决了约35万城镇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问题。

  会议要求,各市要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及时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尽快与市、县政府签订《2017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书》,启动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各地要千方百计提高贷款使用率,做好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积极推动三、四线城市和县城棚户区改造基本实现货币化安置。

  在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方面,各地要建立常态化申请受理机制,建立轮候库,确保公租房分配入住按时完成。各地对已竣工交付尚未分配入住的项目进行梳理,尽快完成分配入住工作。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充足的地区,要适当降低准入门槛,扩大保障范围。

  据悉,今年我区将鼓励各地勇于尝试,创新工作方式,有序推动各项改革。鼓励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在市场租房、政府发放“租房券”补助房屋租金的方式解决个性化居住需求。(黄剑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