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专栏9能源建设工程

核电:建设红沙核电二期,推进防城港白龙、平南等核电项目前期工作。 

水电:建设大藤峡、瓦村水电站,改造乐滩水电站。火电:建成神华北海电厂一期,防城港、钦州电厂二期,鹿寨热电等热电联产和一批高效燃煤火电项目。 

风电:推进风能资源富集地区的风电项目建设,新增风电装机250万千瓦。 

电网:建成北海、桂南(如画)输变电工程。建设南宁金陵、防城港南等输变电工程,推进配电网和农村电网升级改造。 

天然气:建成北海、防城港LNG项目,建设天然气加气母站和子站。 

新能源和绿色能源示范市县:建设南宁、梧州、来宾等国家级新能源示范城市,灌阳、融安、恭城、武鸣等绿色能源示范县。

第二十一章 加强水利设施建设

按照节水优先、综合治水、生态安全要求,加强水利设施建设,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快推进西江等干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及山洪灾害防治,建设防洪控制性工程,强化重点海堤标准化建设,推进中越跨界河流整治,提升抵御洪涝灾害能力。继续推进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加强桂中、桂西重点旱片和灌区工程建设,高标准规划建设节水型、生态型大型灌区,实施现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加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明显提升主要旱片抗旱和灌区灌溉能力,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00万亩。加快重点水源和城市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设饮用水备用水源。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实现农村集中式饮水人口比例85%以上,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推广利用再生水、雨洪水等非常规水源。加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支持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专栏10水利建设工程

江河湖泊治理:推进西江、郁江、黔浔江、柳江、桂江、龙江、刁江、湘江、贺江、南流江、北流河等河流治理,建设大藤峡、落久、洋溪、斧子口等枢纽工程。 

大型灌区:建设桂中治旱乐滩水库灌区二期,驮英水库及灌区,百色、大藤峡、下六甲等灌区。续建合浦、洪潮江、钦灵、达开、武思江、五化、龟石、六陈等灌区。 

重点水源:建设长塘水库、百东河水库扩容等大型水库,以及多旁、岜蒙扩容、古偿河、大垌、路花、乔音扩容、高达、所略扩容、王岗山、陇温、那峒、大王滩等中型水库,六甲提水工程。 

水资源配置:建设玉林龙云、北海河湖水资源配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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