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开放领域,放宽准入限制,大力引进境外资金和先进技术。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准入,推进金融、教育、文体、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减少健康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等服务业领域准入限制。创新外资利用方式,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境内企业兼并重组,以特许经营等模式参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领域建设。积极争取国外优惠贷款,重点投向基础设施、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领域。鼓励外资企业在桂设立研发中心、培训机构、营销机构等。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和外商投资信息公示平台,完善外商投资监管体系。
第四节 加快实施“走出去”
积极推进钢铁、建材、汽车、有色金属、工程机械、农机装备、建筑业等优势产业“走出去”,参与境外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合作,带动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出口。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拓展能源电力、油气运输、大型制糖设备、电信设施等境外投资新领域,发展服务外包,创建国际化营销网络和营销品牌,培育一批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以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抱团走出去。鼓励企业开展境外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承揽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参与国家援外工程和亚投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项目建设。建立政府对外投资服务中心,培育国际化中介服务机构,推进对外投资合作便利化,维护企业海外投资权益。建立健全对外劳务合作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外派劳务服务平台,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第五节 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高地
实施口岸提升工程,推进边境口岸开放升格,提升海港口岸开放水平,促进内河与航空口岸开放。在具备条件的重点城市、重要机场、水运港口、铁路站场新设一批口岸,推动规模较大的边民互市点升格为边贸互市区。强化大通关协作机制,实行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大力推进“联合查验、一次放行”、“一口岸多通道”等模式,全面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探索中国-东盟“两国一检”通关模式,促进口岸国际合作,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打造高水平的口岸经济。统筹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符合条件的申请转型为综合保税区,推动条件成熟的地区新设综合保税区。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大力发展保税物流和保税加工,构建保税加工贸易产业链,打造保税经济。推动条件成熟的设区市设立海关机构。推动设立中国(北部湾)自由贸易试验区,立足服务建设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积极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跨境金融合作等制度创新,探索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新模式,构建开放合作新高地。
专栏7开放型经济重点工程
综合保税区:推进钦州保税港区、凭祥综合保税区、北海出口加工区整合优化,建设南宁综合保税区,推动设立梧州综合保税区等。统筹布局设立海关保税监管场所。
口岸提升:推动新设柳州航空口岸,南宁、百色、来宾水运口岸,柳州、桂林铁路口岸。推进科甲、平而关、岳圩、峒中口岸升格为一类双边性口岸,爱店口岸升格为一类国际性口岸,龙邦、硕龙口岸升格为一类国际性口岸并扩大开放。支持友谊关、钦州港、防城港、贵港港、梧州港、东兴、水口、柳州等口岸扩大开放。
通关便利化:在跨境电子商务、国际物流、客货国际道路运输、人员出入境、外国人工作居住、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等领域实施便利化措施。
跨境电子商务:建设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南宁)综合试验区、南宁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中国-东盟电子商务平台、中国-东盟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跨境电商海外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