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开展关爱女性“两癌”保险工作

  近日,岑溪市妇联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岑溪支公司联合召开全市关爱女性“两癌”保险工作会议,部署开展关爱女性“两癌”保险的相关工作。

  据了解,为了增强女性应对宫颈癌、乳腺癌疾病伤害的能力,避免女性因“两癌”致贫返贫,增进家庭和谐幸福,积极保障妇女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促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抵抗风险能力及福利保障水平,增强万千家庭的安全感,根据上级要求,该市妇联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岑溪支公司联合开展关爱女性“两癌”保险工作。

  会议明确提出了承保范围为,年满18周岁至65周岁(含),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生活的女性;罹患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宫颈癌为关爱女性生殖健康团体疾病保险,保险金额为5万元,实收保险费为每人每年50元,每人限投1份;或实收保险费每年每人20元,保险金额为2万元。

  参保目标为,争取全市今年实现贫困及低保妇女参加关爱女性“两癌”保险的指导数达13000人。

  相关的保险责任为:初次发生并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确诊患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宫颈癌等两种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或两种,凭诊断书即可按投保的保险金额赔付;初次投保关爱女性“两癌”保险的等待期是90天。在等待期内罹患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宫颈癌,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若连续投保的,不受90天规定的限制。

  会议要求,各级妇联组织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岑溪支公司各分支机构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广播、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保险进村、入组、到户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关爱女性“两癌”保险的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尤其是用理赔实例说话,把关爱女性“两癌”保险利国利民的好处宣传到位,推动形成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宣传氛围,提高群众参加保险的积极性和通过商业保险化解风险的资源意识,扩大承保面。(覃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