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雇帮人打扫 未想"房东"借车买快餐一去不复返

  “我以为他是房东,就把电单车借给他了,没想到他骑走电单车就不回来了。”11月1日,从桂林全州来南宁工作的支先生向记者反映,他价值2000多元的电动自行车被一假房东骗走了。

  11月1日11时,支先生和两名老乡在南宁市秀厢大道北湖立交附近揽活。当时,一名50来岁的男子步行过来找支先生等人去鸡村一民房内打扫卫生。对方许诺给工人每人100元工钱。随后,支先生等3人骑上电动自行车随男子去了鸡村。

  支先生说,那名男子拿出钥匙打开了一民房一楼铺面的门,让支先生等3人进行清扫。到了12时,男子让另外2名工人到二楼打扫另一套房。支走他人后,男子对支先生说:“中午时间到了,你们辛苦了,我帮你们买快餐回来。这里离高峰市场有点远,借你的电单车用用。”支先生想,对方是房东,又有钥匙,借车给他用用,应该不要紧,于是大方地拿出了车钥匙。

  可是,直到13时许,男子还没回来,支先生觉得大事不妙,便拨打铺面上贴出来的招租电话询问。电话那头传来的是另一个男子的声音。“我才是房东啊!我没叫人打扫卫生啊!上午的时候,曾有一个男人说要租房,他拿走了我的房门钥匙,还说他会自己打扫卫生。”

  支先生让房东过来当面对质。房东表示确实没有那男子的电话,连对方姓什么都不知道。16时许,支先生3人与房东一起到腰塘派出所报了案。

  经民警调解,房主给支先生等人250元的打扫费。而男子骗走电动自行车之事也已立案。

  房东认为出租房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所以没有核实男子身份,便把钥匙交给男子,使男子有了假扮房东的可能。而支先生也想当然认为有钥匙的男子就是房东,还把车借给了男子用。这件事提醒我们,房门钥匙、车钥匙等物品都不要随便借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