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共用品清洗消毒卫生管理办法“开门纳谏”

    近日,记者从南宁市法制办获悉,《南宁市公共用品清洗消毒卫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各有关单位、个人征求修改意见。2010年12月5日之前,可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南宁市法制办。

  据悉,2004年12月2日,南宁市政府公布实施《南宁市公共用品清洗消毒卫生管理办法》(200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以下简称《办法》),5年过去了,曾经在加强南宁市公共用品卫生管理、提高公共用品清洗消毒卫生质量、预防和控制疾病流行发挥了重要作用的《办法》,已经不太适合南宁市公共用品清洗消毒卫生管理工作的发展需要。
 

  记者从采访中了解到,近几年,随着南宁市商业、娱乐业等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宾馆、饭馆、影剧院、歌舞厅、商场等等公共场所已成为人民群众生活、娱乐活动的重要场所,公众对公共用品的卫生要求也不断提高,而《办法》在实施过程中的不完善之处逐渐显现,主要表现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机构的卫生管理以及从事公共用品清洗消毒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等内容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等等。因此,南宁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办法》的修订列入2010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南宁市卫生局根据立法计划开展修订起草工作,通过总结《办法》实施五年的经验和成效,充分地调研,经多处修改形成了《办法(修订草案送审稿)》,送南宁市法制办审查。南宁市法制办经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与市卫生局反复研究和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3D眼镜等新生事物纳入公共用品范畴

  1987年公布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没有明确将足浴、保健按摩、网吧等场所列入公共场所,因而南宁市对足浴、保健按摩、网吧等场所并不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但为规范这些场所的公共用品清洗消毒的卫生管理,现行《办法》又将其纳入管理范围。2004年卫生部《关于暂不将足浴、保健按摩、网吧等场所列入卫生许可范围的批复》。明确不将按摩场所、网吧列入公共场所管理,因此,出于与国家政策保持一致的考虑,《征求意见稿》重新界定了公共场所的范围,删去了保健按摩场所、电脑网吧等公共场所。

  根据《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WS 205-2001)规定,公共场所中提供给顾客使用的杯具、与皮肤接触的其他用品均属于公共用品的范畴。而现实生活中,随着经济发展,公共场所中使用的公共用品范围不断扩大,如KTV场所的麦克风,3D眼镜等新的种类不断出现,已成为娱乐场所、电影院内主要使用的公共用品。《征求意见稿》扩大了公共用品的范围,扩大了南宁市公共用品卫生监督检测的覆盖面。据悉,南宁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卫生防病的需要,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调整公共用品的种类和范围。

  现行《办法》对公共用品进行分类管理,设有一类、二类公共用品,但对两类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要求和相关管理规定并无本质区别。《征求意见稿》根据上位法和有关标准及规范,并结合南宁市实际和防病需要,取消了一类、二类公共用品的划分,根据公共用品种类规定不同的卫生要求,进一步增强公共用品卫生管理的科学性和操作性。

  公共用品消毒机构管理更严格 操作技术要按国家标准

  《征求意见稿》对公共用品清洗消毒的卫生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服务机构,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不仅要求提升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服务机构的硬件,而且规定要按照国家消毒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的消毒方法,进行规范操作。

  《征求意见稿》对自行清洗消毒的公共场所提出了具体、规范的卫生要求,并规定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卫生抽样检测监管。《征求意见稿》规定,南宁市公共场所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建立公共用品清洗消毒卫生管理制度,选择环保、合格和适当的消毒剂、消毒器械,使用提供给顾客的公共用品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征求意见稿》参考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将清洗消毒用房专用、清洗消毒洁污分流工艺流程等内容纳入。现行《办法》规定公共场所清洗消毒服务机构应有150平方米以上的清洗清洗消毒场所,已难以符合实际工作需要,无法满足清洗消毒工艺流程和洁污分流的功能布局要求,因此,《征求意见稿》将面积限制要求调整为“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根据内部功能布局和公共用品清洗消毒生产量确定场地面积,更为科学。

  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公共用品消毒服务 

  从事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服务的工作人员,直接接触公共用品,其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公共用品清洗消毒的卫生质量。如果从业人员患有传染病或者是带菌者,如何避免公共用品被污染呢?

  《征求意见稿》规定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不得直接从事公共用品清洗消毒工作,直接从事公共用品清洗消毒的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由于人的身体状况在复杂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可能发生不断的变化,有可能感染某些不适宜从事公共用品清洗消毒的疾病,因此在通过健康体检后不能一劳永逸,《征求意见稿》规定参与清洗消毒的工作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及时了解自身的身体健康状况,体检项目和要求参照预防性健康体检的内容进行。对于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服务机构,《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其应当对清洗消毒的公共用品参与消毒的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管理有章可循

  在南宁市的各大型商场、写字楼、餐馆、电影院,安装中央空调较为普遍。2008年,南宁市卫生局对我市15家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抽样监测,结果仅3家合格,合格率为20%,卫生安全状况十分严峻。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12月,南宁市约有980家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由于长期运行、清洁不当、疏于管理等原因,已经成为建筑物室内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卫生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2006年2月,卫生部发布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06〕53号),在推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该文仅为规范性文件,效力较低,缺乏法律的约束力和强制力。因此,《征求意见稿》设立专章,将现行《办法》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有关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的要求列入规章,明确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机构、卫生学评价机构所应具备的资质,强化监督管理、检验检测,提高南宁市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安全水平,并相应设定了对违法行政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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