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近七成县市基本完成基层农技推广任务

    11月11日,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会议在江西省九江市召开。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创新管理体制,提高人员素质,力争三年内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等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两年过去了,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共有1826个县(市、区)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占应改革县(市、区)的68.7%。

  日前,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对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中发挥的作用给予充分肯定,批示指出:希望各地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步伐,希望广大基层农技人员以服务农业生产发展、满足农民科技需求为中心任务,深入生产一线,加强科技服务,及时解决农民生产技术难题,及时提供信息服务。

  2009年,农业部出台了《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的意见》,明确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公共机构健全标志是实现“五有”,即有完善的管理体制、有规范的运行机制、有精干的人员队伍、有稳定的经费保障、有必要的工作条件。

  记者在江西省瑞昌市范缜、横港镇等农技推广综合站看到,有的农民正在观看农技电视片,有的在用电脑查询资料,有的在培训室接受培训,无论是硬件建设还是服务水平都有了很大改进,彻底改变了原来基层农技推广站“一幢旧房子,两张破桌子,几个老头子,挂块大牌子”的形象。

  为改善工作条件,推进改革与建设,从去年开始,农业部和财政部启动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两年共安排专项资金15.7亿元,今年已覆盖800个农业大县。从今年开始,国家发改委安排资金2亿元,在中西部14个省份176个县815个乡镇启动实施乡镇推广机构条件建设试点。目前,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中,已有90%的县级推广机构、81%的乡镇推广机构已列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工资和财政保障水平较前几年有了明显提高。

  经过几年的改革,全国以县管为主的乡镇机构比例在逐年上升。据统计,目前有38%的乡镇推广机构已实行“三权”(人权、事权、财权)归县,较2007年底提高了约14个百分点;有27%的乡镇推广机构实行县乡共同管理,较2007年底提高了约7个百分点。全国有70%的推广机构初步建立了人员聘用和工作考评制度,60%的推广机构初步建立了推广责任制度,50%的推广机构初步建立了人员培训制度,30%的推广机构初步建立了多元推广制度。

  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在会上指出,下一步将加大力度,全面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完善体制机制,保证公益性职能有效履行。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在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信息服务、农民教育培训、农业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公益性职能。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农技推广人员素质。一是全面推进农技人员聘用制度。二是严格执行用人标准和聘用程序,保障农技人员的各项权益。三是逐步推行农技推广资格准入制度。四是建立农技人员知识更新的长效机制。

  创新方式方法,激发农技推广工作活力。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开展技术服务,推进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另一方面,要对多元服务组织的发展加以引导和支持,与公益性推广机构统一规划、统一部署,互为补充、取长补短,不断提高农技推广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