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落地生根

  党的二十大报告立足新时代新征程,作出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部署。报告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还强调“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凸显了基层民主在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方面既不可或缺又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一是要坚持党建引领,凝聚多方力量。

  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基层工作的战斗堡垒,是党组织联系、发动、服务群众的最坚实力量支撑。在基层实践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功能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引领、组织引领、能力引领,发挥基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群团等方面的工作力量,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站稳群众立场,引导群众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基层议事决事。加强与社会力量之间的良性互动,收集群众诉求表达,推动群众协商议事,通过塑造多层次的民意沟通体系,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广泛、真实和有效实施,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二是要强化基层干部队伍力量,连接党心民意。

  “群众需要什么群众最清楚”,基层干部是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群众中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是连接党心民意的桥梁纽带,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也是贯彻各项政策的“最后一公里”。基层干部必须不断提高调查研究能力,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深入群众、深入实践听真话、察真情,敢于从“七嘴八舌”中寻找“不同的声音”,听取基层群众对我们各项工作决策、执行、监督的意见建议,迈开步子、扑下身子真研究问题、研究真问题,了解各项制度、规定、条例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做好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联络员、信息员、宣传员,用实干传承“民主”理念。

三是要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把做好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作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长期稳定、有效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要充实和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指导部门的工作力量,不断提高其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水平。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强化基层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注重充分发挥人民主体作用,更好发挥人民民主权利,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