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应当“能上能下”

  党的干部队伍是党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是保持干部队伍活力的根本保证。最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出台之后,引起不小的热议,该规定主要对不适宜担当现任职位干部的领导职务进行调整作出规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有利于激励干部队伍,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直以来,领导干部只能上、不能下,或者只有上、很少下,似乎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如此一来,一些能力素质强、专业技术精、作风纪律严、完成任务好的优秀干部,由于“一个萝卜一个坑”等因素限制,怎么也上不去,挫伤了工作积极性;而一些能力将将就就、工作马马虎虎、作风松松垮垮、成绩平平淡淡的干部,却始终占着位置“不挪窝”,职位上了一个平台后就享起“清福”。我们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关键时期,《规定》的出台就是要给这些事业心不足、责任心不强的“躺平式干部”以警醒,倒逼他们走出“舒适圈”,督促其“在其位”必须“谋其政”。要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不论年龄、不排资历,让好干部“有位”;要把“不担当、不作为、不尽责”的干部调整下去,不讲人情、不谈关系,让无为者“让位”。

  干部“能上能下”,始终保持为人民服务的初心,那么他就可以扬长避短,在擅长的方面把工作做得更加出色,弥补自己的不足。我们干部更应坚定理想信念,提升自我工作素养,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从实处谋划向实处发力,提高处理各类复杂问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水平,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奋进新征程锻造强大的政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