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精准施策,众志成城,消灭疫情

  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生后,全国上下进入抗击疫情“战时”状态。就如何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安定为出发点,统筹协调,周密部署,制定具体举措,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已是势在必行功在必得的头等大事。

  一、发挥政治优势,加强组织领导,依靠人民群众

  “政治是统帅是灵魂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各地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把防控工作当成头等政治工作。成立县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工作专班。建立党政同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部署全区各条战线防疫工作,切实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挺身而出,深入疫情防控第一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动员起,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做到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党员当先锋作表率。同时密切联系群众,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广泛动员组织群众,联防联控。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保障救治、防护等物资和人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在谣言澄清、心理疏导方面做足功课。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得到了社会的广泛理解和支持。

  二、完善机制,落实责任,遵守规定

  “担责任,始成长;尽责任,方进步”。要按照“区域管控、基层管控、行业管控、部门管控”四个管控工作要求,采取拉网式、全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向到位的排查管控工作机制。

  一是落实疫情防控责任。防控疫情,党员先行,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履职尽责,认真开展防疫工作。所有公职人员、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员,要自觉服从属地防控管理,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并管好家人亲属、引导亲朋好友和街坊邻居。领导要深入一线督导疫情防控。深入医院,先后对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病房设置、药品与物资保障、应急救治等重点工作进行现场详细检查,亲自到各有关单位督导疫情防控,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

  二是严格遵守防控规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市民要坚决服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的要求,严格遵守有关封闭管理小区村社、管控人员车辆、禁止办席聚餐、关闭景区娱乐场所、暂停商店营业、外出返岗、暂停开工复工、定时采购生活物资等系列规定,做好自我防护,相互监督提醒。全面禁止举办婚丧嫁娶宴席、家庭朋友聚餐聚会以及其它各种形式聚集活动,全体市民要尽量减少外出,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车辆等必须戴口罩。全面关闭旅游景区、娱乐场所等非生活必须的聚集场所,所有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经营场所必须定期消毒,工作人员必须戴口罩等防护用具,拒绝不戴口罩人员进入,检测进入人员体温。所有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必须坚持每天消毒,驾驶员必须戴口罩,拒绝不戴口罩人员乘坐。

  三、宣传动员到位,维护和谐稳定

  保一方平安,富一方百姓,创一方文明。一是稳定民心、把握舆情,将宣传教育的关口前移,宣传部门进一步做好舆情动态掌控工作,经卫健部门专业指导后,结合各街道、社区的入户排查工作,对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在确保群众充分认识到新型冠状病毒严重性的基础上,不引起社会的恐慌。权威发声,及时消减公共焦虑。从实际出发,建立完善最新信息随时发布机制,确保实现释疑解惑、稳定人心的良好效果。利用网站、手机台兴等新媒体平台滚动发布最新防控动态,利用视频办公系统、村村通大喇叭等村级设施尽最大可能把信息传播到每一个角落、每一位公众,及时客观回应社会关切,增强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和社会信心。二是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制造恐慌,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和牟取暴利,不威胁、侮辱和伤害医疗救护和防控工作人员,主动检举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公共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保障生活,定点治疗,储备应急

  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办实事、解忧难、送温暖、献爱心。为群众解难、让群众方便、使群众得益。一是充分保障生活必需物资。各地各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加强粮油、蔬菜、肉蛋奶、水果等生活必需品调度,积极对接供货商、畅通绿色通道,保障粮油、蔬菜、肉蛋奶、水果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确保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质量可靠,提倡网上预约、委托选购、送货上门服务。要做好城乡居民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服务保障。二是确定救治定点医院,做好物资储备和应急保障。确定各级救治定点医院,启动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充分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调配和经费保障,迅速组织好各类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和供应保障工作,避免脱销引起社会恐慌。加强医务人员专业培训,准确掌握疫情病症特征和诊断方法,按照规定和规范要求及时做好接诊、转诊,并做好自身防护,坚决避免医疗人员受到感染。

  五、履行防控义务,管控外来人员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一是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义务。任何人不得隐瞒在重点疫区的活动轨迹、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发热门诊就诊且有流行病学支持的发热人员等重点人员的接触史,主动配合疫情追踪排查。建立自报和举报相结合的机制,邻里间、亲友间、同事间要相互监督提醒,发现疫情线索要及时报告乡镇(街道)、村社(社区小区)。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和发热门诊就诊且有流行病学支持的发热人员密切接触的所有人员,从末次接触之日起计算,必须接受集中医学观察14天。二是加强管控,全面启动湖北等地外来人员摸排工作。开展外来人员排查,重点发动各村、社区落实管控措施,做到县不漏镇、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做好应对疫情的准备工作,保障医疗救治条件,从人员、场所、设备、药物、资金等方面。盯紧车站、高速路口、火车站等重要关口,强化进入县级的人员、物资以及交通工具等的查验和处理措施。

  六、响应分期返岗,加强复工引导,做好开学工作

  一是积极响应分期返岗。切实推动企业降费减负、搭建用工对接平台、加大创业扶持带动就业、加强职业培训、提供外出服务保障、保障子女入学“六条措施”落地落实。所有外出务工人员要自觉遵守“三先走三缓走三不走”要求,有序返岗,即:身体健康的人员先走,企业复工复产急需岗位人员先走,具备自驾条件的人员先走;返岗地或途经地为重点疫区的暂缓走,返岗地企业未明确复工时间的暂缓走,工作岗位及交通工具没确定的人员暂缓走;确诊病例治愈出院未满14天的不能走,与密切接触者的直接接触人员居家观察未满14天的不能走,明确要求需在家中居家观察未满14天的不能走。符合条件的返岗人员,应自行关注返岗地、途径地、中转地的交通和人员管控信息,确保不因返岗产生劝返、滞留、聚集等现象。

  二是加强复工复产引导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相关要求,防护措施不到位的企业不得复工复产、开门营业,劳动密集型和场所封闭企业暂不复工复产。各生产企业达到复工复产条件后,在切实做好防护保障的基础上,支持生产防控物资和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正常生产,有序组织非劳动密集型或自动化程度高的工业企业和建筑工地复工复产,支持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必要服务业正常营业,非保障基本生产生活的其他服务企业暂不营业。

  三是精心做好延期开学工作。所有教学机构不得早于规定的开学时间开学,所有学校要严格落实“疫情不解除不返校、物资保障不充分不开学、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开课”的“三不”要求,春节假期驻留市外师生要暂缓返回,已返回师生要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学生家长要实时关注学校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学生身体状况,服从学校管理安排,备好口罩等开学必备物品,未经学校许可,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本市在外就读学生及家长,要密切关注就读学校所在地疫情动态和相关要求,严格遵守学校入学安排。安排好网络教学,做到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全体教育工作者、学生及家长要共同落实好各项防控要求,服从统一管理安排,做好开学准备,有序有节返校。

  七、关爱防疫人员,加强监督执纪,解决群众信访

  一是关心关爱防疫一线人员。关爱别人就是关爱自己,做好自我防护就是关爱他人,遵守文明行为就是奉献社会。要做好一线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安排好防疫一线人员轮休,落实好医治病人的轮休人员集中休息观察14天相关规定。做好各项后勤服务,落实好直接参与一线工作的医护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相关保障政策。倡议社区小区、村社、邻里、自愿者关心照顾防疫一线人员的在家老人和小孩,切实解决后顾之忧。

  二是动员部署,加强监督执纪;强力推进,开展督导检查。采用维稳工作机制,紧盯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疫情监测。紧盯疫情防控责任落实、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强化政治监督。迅速摸清底数,做好信息登记。加强监督执纪力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情况发生,对于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掌握返于疫情人员相关信息。加强体温检测和随访,排查密切接触人员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注重农贸市场管控力度,重点加强对农贸市场动物屠宰规范化管理,最大程度消除传染源。取消大型集会活动,县级始发的所有省际、市际、县际班车,高铁直通车,旅游专线观光车,政务直通车,城区公交车,通镇、乡、村公交路线,全部暂停运营。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各村及时进行消毒灭菌。广泛动员群众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拜年,切实做到不聚会、不握手、戴口罩。紧紧围绕当前市场供应、复工复产、重大项目开工建设、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任务和做好“六稳”工作,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着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查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和谐稳定。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和省级部署要求,拿出决战决胜的作风和举措,在攻克贫困最后堡垒中履职尽责。严查扶贫工作不实、作风漂浮问题;严查考核验收中的数字脱贫、虚假脱贫问题;严查基层“微腐败”问题;严查“四不摘”政策落实不力问题。

  三是解决群众信访突出问题。信访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础性工作,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依靠群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信访举报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接访制度和包案制度。认真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如期完成检举举报平台建设,解决群众信访突出问题,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力量。

  八、完善防控策略,法律统筹管控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立法以典民则祥,离法而治则不祥。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差异化防控策略,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有效地禁止销售、食用野生动物根据保护野生动物的实际需要和相关学科的发展予以补充完善。要修改传染病防治法,参照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规范各地差异化较大的紧急措施,以依法保障人权,防止恐慌情绪蔓延和社会动荡。要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的各项职责。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推动尽快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探索将保护野生动物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纳入公益诉讼,把保护野生动物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纳入公益诉讼的范畴,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和宗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出台并有效实施更大范围的财政政策。启动政府主导型投资,提供有效供给,冻结或者削减与民生无关的支出。深化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加强同经贸伙伴的沟通协调。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将各级政府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界定为“不可抗力事件”充分发挥我国疫情防控法律制度和管理体系的特色和优势,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1】

  参考文献:【1】马志毅、黄太云、魏永忠、郑建东 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法律对策建议[EB/OL]中国网2020-02-25

  作 者:陈莹峰,巴马县讲师团成员,巴马县行政综合执法局干部、执法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