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申领实现广西异地通办

  7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社保中心获悉,为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把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方便失业人员就近申领失业补助金,即日起我区社保开通失业补助金申领异地通办服务。

  根据安排,使用广西数字人社经办管理信息系统的13个统筹区(即自治区本级和除南宁、柳州两市以外的12个市)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保经办机构,均可提供异地通办服务。失业人员可就近选择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无需回到参保地办理申领手续。

  此前,我区出台政策,从2020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全区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在此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申领失业补助金时,需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如无社会保障卡的提供本人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