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给继子20万没写借条 继母赢了官司丢了婚姻

  借给继子20万没写借条,继母赢了官司丢了婚姻

  5年追债路漫漫 68岁老人一朝终解忧

借给继子20万没写借条 继母赢了官司丢了婚姻(图)

  张女士送上的锦旗。记者王斯文/图

  “明明赢了官司却拿不到一分钱,反贴进去近2万元的诉讼费。好在执行法官不辞辛苦,为我追回了欠款……谢谢你们!”8月12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执行法官叶剑打开了一个包裹,里面有一封红彤彤的感谢信和一面锦旗,落款是张某。

  “包裹10天前就送来了,大家都忙着加班,没顾得上看。”叶剑说,写感谢信的张某是名68岁的老太,家在梧州,她追讨的欠款,是5年前借给当时的继子李某的。

  两告继子继母败诉又胜诉

  张女士和老李都是梧州人,从2001年相识同居,一起生活了14年后,直到2012年才登记结婚。老李的儿子李某是南宁一家知名公司的老总,2013年7月,李某因生意周转急用,通过老李向张女士借款20万元,张女士碍于情面也未让李某写借条。

  原以为只是周转,李某却迟迟没有还钱,老两口为此争吵不断,为平复纷争,老李写了一张借款属实的证明。因李某一直没还钱,张女士还是于2015年5月将李某告上了南宁市青秀区法院。不过,在李某口中,该笔借款成了老李托张女士汇给他用于在老家重建祖屋的出资,老李也认可儿子的说法。因张女士不能提供借条,且李某否认借款,老李也否认了他签名的借款证明,一审法院以举证不能驳回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张女士不服,上诉至南宁市中级法院。二审中,张女士提交了老李发给她的短信,大意是李某不还款,老李愿意帮还钱。张女士同时还证明,她个人名下并无任何房产,不可能同意出资20万元给李某去修祖屋。去年7月,南宁中院判定,李某与张女士存在借款关系,李某应归还20万元借款给张女士,并支付相应利息。

  张女士赢了官司后不久,老李和张女士离婚。

  撤销之诉所有欠款终追回

  去年8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调查后发现,李某的公司已转到其弟弟名下,李某名下无房、无车、无存款,无财产可供执行。张女士通过回忆,先后向法院提供线索:李某在梧州、北海、南宁均有房产。执行法官调查后发现,在诉讼前,李某确实有过房产,可诉讼期间这3处房产都已易主。

  执行法官在进一步调查后发现,李某南宁的房产卖给了其儿子,但是在买卖过户时,其子尚未满18岁,无经济来源,而该房产售价上百万,其子根本不可能有能力购买,李某有名为买卖、实为过户的嫌疑。法官遂引导张女士另行提起撤销之诉。

  张女士采纳了法官的建议,于今年6月底将李某及其子一起告上法院,要求撤销李某南宁房产的买卖及过户行为。李某收到法院传票后,终于主动现身,要求和解。今年7月底,李某和张女士达成和解,一次性支付张女士借款本金及诉讼费、利息等共计25万余元。

  回想起这5年的追债经历,张女士更多的是懊恼,好在所有欠款一次性追回,才有了这红彤彤的感谢信和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