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拟招900名退休教师支教 每人每学年补助3万

  南宁讯(记者刘琴)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2017年度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计划实施方案》,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900名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我区拟招900名退休教师支教我区61个贫困县、边境县等县(市、区)的乡村学校支教。

  据了解,支教时间为2017-2018学年。原则上支教时间不少于1学年,鼓励优秀退休教师连续支教。支教地点为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覆盖的县,连片特困地区以外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自治区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天窗县、民族县和边境县,共61个县(市、区)。受援学校为乡镇及以下的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县城所在地的乡镇及该乡镇下属乡村学校)。支教志愿者可以在本市范围内选择受援学校进行申报,原则上不建议支教志愿者跨市申报。

  招募对象为我区退休的优秀中小学教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退休未满5年;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中学高级教师或小学中的中学高级教师),欢迎特级教师、自治区名师、名校长和“八桂名师”等人员参与报名;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所在地区招募岗位的其他要求。

  优秀退休教师支教志愿者统一按照3万元/学年/人的标准进行生活补助(1学年按照10个月计)。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对获得特级教师、自治区名师、名校长和“八桂名师”等教育教学名师荣誉的优秀退休教师支教志愿者,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增加0.5万元/学年/人,增加部分的经费由受援县财政配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