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地铁1号线首批列车抵邕 明年年中东段试运营

  地铁1号线首批列车抵邕

  ●接下来的5个月,还将有10列地铁来南宁 ●明年开始运营后,市民候车最多等10分钟 

南宁地铁1号线首批列车抵邕 明年年中东段试运营

  图为带有浓郁“南宁绿”的地铁列车。 网友“严禁双弓”摄

  地铁列车来南宁了!7月30日下午,两趟货运列车缓缓抵达火车南站,把南宁地铁1号线的首批列车送到将要服务的城市。记者从南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了解到,接下来的5个月内,还将有10列地铁1号线列车来南宁。

  网友追拍“南宁绿”

  “地铁列车过柳州啦!”“地铁列车到黎塘了!”7月30日上午,网站、微博、朋友圈被外观具有壮乡风的“南宁绿”占领。地铁列车所到之处,都有网友跟拍,并上网晒图。

  一名拍到地铁列车“近照”的网友,兴奋地把照片发到网上。在雨后蓝天的映衬下,以白、绿为主要底色的地铁列车显得十分漂亮。该网友告诉记者,他是南宁人,在外地读大学,一直很关心家乡的地铁建设,“暑假结束就要回学校了,这次不拍,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看到”。

  车迷们晒出的地铁列车内部“谍照”显示:车厢里已经标注了运行线路及站点,各站点用中英两种文字标注,还标明了地铁2号线的换乘站点。

  南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称,来邕的首批地铁1号线列车共两列。7月28日,列车从湖南株洲出发,30日下午抵达南宁。受近期大到暴雨的天气影响,这两列列车将分别于8月4日、5日到达地铁1号线屯里车辆段,然后还需吊装、编组、入库。8月和9月,这两列列车将进行静态调试,10月开始进行动调。

  据介绍,昨日只是南宁地铁列车的“首发部队”,9月开始,每个月都将有两列列车陆续到达1号线屯里车辆段。到今年年底,南宁将有12列地铁列车。 

南宁地铁1号线首批列车抵邕 明年年中东段试运营

  7月30日下午,网友在南宁南站拍摄的地铁列车内部“谍照”。 网友“严禁双弓”摄

  候车最多等10分钟

  南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抵邕的地铁列车为成熟的B型车,广泛在国内多个城市使用,最高运行速度为每小时80公里。一列列车有6节车厢,每节车厢有6排座位,按照人体舒适度测算,每排座位可坐6个人,整列列车能坐216人。另外,地铁是“大肚量”快捷交通工具,额定密度比公交车大,为每平米6人,整列车总共可乘1440人(包括站和坐)。另外,每节车厢共有8个门,每侧4个,这样可方便在停站的短时间内,大密度地客流上下。“为了给乘客舒适的乘坐体验,地铁列车还装有LED灯和空气净化器”。

  据了解,明年年中,地铁1号线东段(南湖站-南宁东站)将开始试运营,试运营路段包括10个站点,两站之间只需运行1~2分钟,停站约40秒。按照计划,两趟地铁的发车时间间隔为8~10分钟。  

南宁地铁1号线首批列车抵邕 明年年中东段试运营

  车厢里已标注运行线路及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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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铁1号线:东西向的骨干线

  1号线全线长32.1公里,共设25座车站,全为地下站。

  具体站点:石埠站-南职院站-鹏飞路站-西乡塘客运站-民族大学站-清川站-动物园站-鲁班路站-广西大学站-白苍岭站-火车站-朝阳广场站-新民路站-民族广场站-麻村站-南湖站-金湖广场站-会展中心站-万象城站-东盟商务区站-凤岭站-埌东客运站-百花岭站-佛子岭站-火车东站。

  律师 购买“虚拟产品”小心陷阱

  南国法援律师温卫红坦言,随着各种网络产品的产生,如今衍生出大量的网络、信息公司,但其中不少公司属于“皮包公司”,在信誉、资质和管理上都很有问题,甚至有不少公司是打着做生意签合同的幌子,骗取被害人的钱财。他说:“最近像这类因为找公司帮做网站、APP等网络和信息产品而被骗的案子越来越多。”但这些案件的情况也各有不同,其中有的是收了钱不做事就跑路,有的是收了钱做了事但没把事做好,在追究法律责任时也会有所区别。

  那么,市民应当如何防范,才不会掉入“陷阱”吃哑巴亏?温律师提醒:首先,目前市场上一些比较大的网络、信息公司,一般不会出现这类情况,因此市民在选择公司时,应当尽量选择信誉、资质好的大公司;其次,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细化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才能在事后起纠纷时更好地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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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地铁逃票 罚5倍票款

  南宁讯 (记者郭燕群)7月30日召开的南宁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实施。对地铁里吃东西、追逐打闹、发小广告等不文明行为,条例明确授权轨道运营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另外,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或持伪造优惠证件乘车,或面临全程票价5倍的罚款。

  释疑:

  为何由地铁公司处罚?

  一些上班族搭乘公交车时,喜欢在车厢里吃早餐,不少人很有意见。条例对影响地铁环境卫生和妨碍他人乘车的行为做了禁止性规定。条例正式实施后,吸烟吐痰吐口香糖、带着宠物上车、在车厢内吃东西……乘坐地铁的乘客如有这些行为都要受到处罚。

  市民如有违法行为,谁来处罚?从条例起草、论证,到审议阶段,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有的观点认为,地铁公司属于企业性质,不能“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也有人认为,轨道交通运营线路长、很多问题随时可能发生,有处罚权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能来不及到场,而如果不当场罚款,一旦违规的乘客离开了地铁站,可能会不了了之。

  针对各方提出的意见,南宁市人大法制委经反复研究,并借鉴上海、重庆等地的立法经验,建议在条例中明确授权给轨道交通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法制委认为,虽然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是企业,但可以视为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轨道交通线路长、点多、面广,影响环境卫生和运营秩序的行为随时发生,需要及时处置,若由交通部门派驻人员实施现场执法,需要配备大量的执法人员,但由于执法编制控制等原因难以实现。执法人员缺位,会不可避免地出现执法脱节等现象。从提高行政效率、节约行政成本出发,授权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进行处理,能够保障执法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票价:

  依法实行政府定价

  地铁公司可以对哪些行为做出处罚?条例规定,地铁公司实施的行政处罚,仅限于车站、车厢内影响轨道交通环境卫生、妨碍他人乘车以及逃票等少数行为。其他的违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为,交由南宁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机构实施处罚。

  关于市民关心的票价问题,条例规定,城市轨道交通票价依法实行政府定价。对符合规定的乘客实行优惠票价或免票。地铁因故障或意外不能正常运行的,地铁公司应按原票价退款给受影响的乘客。对逃票的行为,条例规定,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或者持伪造的优惠乘车证件乘车的,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没收相关证件,并处全程票价5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