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今年以来,上林法院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县域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该院的具体做法是:
   一、强化刑事审判,全力打造“平安上林”。一是始终贯彻 “严打”方针,积极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活动,依法惩处暴力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等犯罪,重点打击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严惩赌博、毒品和利用网络进行的犯罪,进一步净化上林社会环境。二是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强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二、强化民商事审判,积极发挥调控职能。一是加大对金融纠纷案件的审理力度,做到快审理快结案,促进金融资金迅速回笼;依法制裁各种金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及时回收,维护我县良好的金融秩序。二是围绕农村群体性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和农资纠纷三个重点,积极开展涉农专项审判活动,制裁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妨碍农村税费改革以及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及时审理农民工追讨工资、工伤抚恤等诉讼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三、强化信访工作,减少涉诉上访。一是健全信访流程管理和重大涉诉信访案件协调制度、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二是加强诉前辅导和法官判后释疑工作,努力使当事人息诉服判,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上访。
    四、强化规范执行,实现执行良性循环。一是认真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二是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探索新的执行方法,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对执行中发生的阻挠、抗拒执行,违法执行,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等典型案例,要及时向党委、人大和上级法院报告,同时要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县域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撰稿:钟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