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偷蚕茧换钱 却换来漫漫刑期


    与同伙共同盗窃价值46000多元干蚕茧的韦达能(化名),在第二次行窃时被群众发现,终被擒获。近日,韦达能被上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刑。
    现年32岁的韦达能,系上林县镇圩乡人。2005年8月至10月间,韦达能两次与同伙经事先商量后,开三轮车和微型货车分别窜到上林县城的斯尔顿丝业有限公司、上林县塘红乡中可街上的一蚕茧收购站,采取砸锁撬门方式进入该两家储存干蚕茧的仓库,盗走干蚕茧七百多公斤,价值共46000多元。韦达能及其盗窃团伙在实施盗窃活动中,配合默契,或守车或望风或搬运蚕茧,分工明确,并利用手机便捷的联络方式设法逃避被发现的可能。
然而,再狡猾的狐狸也总会有露出尾巴的时候,韦达能及其同伙中的四人于2005年10月18日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韦达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盗窃罪。且其是该案主犯,对其依法应在十年以上量刑,此外,韦达能还犯有故意伤害罪(轻伤),故对其实行数罪并罚。6月12日,上林县法院对这起盗窃案作出判决:韦达能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犯故意 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另外四名同案犯则分别被以盗窃罪判处二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韦达能等人的爱财梦,断在了无情的刑罚当中,他只有带着那个梦去度过十二年的漫漫牢狱生涯了。(撰稿:杨莉梅 李仲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