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法院:把荣辱观教育和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全国政法系统也正在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了使这两个教育密切结合、互相促进,并能在政法系统认真扎实地开展下去,取得成效,上林法院结合工作实践,从以下四个方面积极努力。
    一、要明确教育的重大意义。只有通过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通过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当前在政法系统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深刻内涵,才能进一步明确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对于明确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大意义;才能进一步明确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事关政法工作发展全局,事关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战略部署;才能进一步明确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于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干警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的重要性。
    二、要理解教育的深刻内涵。要了解“八荣八耻”是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最新发展,是马克思主义道德观与时代道德要求相结合的产物,是对中华民族正确道德观的高度概括和提升。还要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全院干警只有深刻理解上述内涵,才能开展好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法治理念教育,才能加强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
    三、要搞好教育的相互结合。全院干警在教育中要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处理好工作与教育活动的关系,实现教育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同时,还要做到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形式。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同巩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结合起来,继续加强法院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审判业务建设,努力把上林法院队伍的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要提高教育的整体水平。一方面要增强干警的法治意识,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确保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确保审判工作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大局,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全局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另一方面要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解决法院工作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的客观需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荣辱观教育,从根本上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问题,有利于引导全院干警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下,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上林县人民法院 杨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