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书记坐镇大接访 陈年老案一朝结


    2006年6月22日,横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达光来到横县法院亲自坐镇指挥2006年第二季度“公开大接访”,接访中,当事人何某向接访领导提供被执行人甘某的财产线索,该院马上派出执行小组迅速对被执行人甘某的财产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于接访当日执结陈年旧案。

    2002年甘某因交通事故被横县法院判决赔偿何某等5人经济损失38173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甘某用自己在横县谢圩糖厂每月所得的工资榨季履行300元、停榨期间每月履行200元来归还申请执行人,因甘某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遂按规定对该案中止执行。2006年4月,何某等人向横县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该院立案后,除对甘某每月的工资继续执行外,还对甘某的其他财产进行调查,查明,甘某在谢圩糖厂有一套半产权的房子,无奖金收入,无存款,确无其他财产。同年6月22日,横县法院进行“公开大接访”活动日,何某向接访领导反映,在横县横州镇教育路有一栋楼房可能是甘某所有,但自己无法查实。得知这个情况后,该院马上派出一个执行小组迅速进行调查、核实,查明该楼房确属甘某夫妻共同所有。甘某见法院已经查到自己的财产,马上提出愿意跟何某等人执行和解,保证在二十天内全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逾期由法院依法处理该栋楼房,并且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申请执行人何某等人亦同意甘某的还款计划。(潘成银 李桂英 邓艳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