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调解 构建和谐


 

——区划调整一周年横县法院调解工作回顾
横县法院 季建雄
 
    南宁市行政区划调整一周年以来,横县法院党组向全院民商审判人员明确提出“重调解,少判决”的理念,大力倡导调解结案,调解工作成效显著,为构建“和谐横县、平安横县”发挥了应有作用。
 
    强化理念:调解成“第一选择”
 
    一年来,面对民商事案件数量不断上升,申诉、信访时有发生的状况,横县法院深刻认识到,审判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判定是与非、给与夺上,还要通过诉讼调解,于和谐中追求司法公正,做到既“护民”又“安民”。为此,他们组织全院法官开展大讨论,升华司法理念,并把“和为贵”思想贯穿审判工作始终,着力强化诉讼调解工作,努力做到将法理与情理融入民商事案件诉讼调解中,走出了一条调解多、判决少、效果好、公信度高的新路子,如今,“调解优先、多调少判”已成为横县法院民商事审判的“第一选择”。2005年,全院受理的1147件民商事案件中,经调解结案的826件,调解率达72%。
 
    创新方法:法理情交融求“双赢”
 
    主动为当事人着想,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利益,以创新之法巧做诉讼调解,这是横县法院抓好调解工作的“秘笈”。一年来,该院民商事审判部门把调解工作作为案件审理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结合实际采取措施全力提高民商事案件调解率:一是量化目标,明确责任。从年初开始首先提出调解率不低于60%的量化要求,并纳入目标责任制进行管理,要求法官坚定信心、迎难而进,只要有一丝希望,就要尽百分之百的努力。二是吃透法律,弄清案情,做到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胸有成竹,调解工作有的放矢,为说服当事人打下基础。三是坚持“四心”,讲究调解艺术,将法、理、情融入调解中,做到坚持公心,依法调解;施以恒心,细致调解;讲究细心,适时调解;报以爱心,用情调解;讲究艺术,对症调解;借助外力,促进调解。四是讲究调解方法,唱好“七重奏”,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第一是“送达调”,在送达案件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时进行调解;第二是“答辩调”,结合被告答辩意见,及时通知原告到庭协商解决纠纷;第三是“即时调”,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的即时组织调解。第四是“听证调”,在庭前准备阶段交换证据时进行调解。第五是“庭审调”,在开庭审理阶段,灵活运用换位思考、背靠背、亲情疏导和利益衡平等方法,力促当事人互谅互让、走到一起。第六是“庭外调”,针对一些案件当事人大多信任、依赖委托代理人的实际,庭审结束后通过双方代理人做当事人疏导工作,促使他们庭外和解。第七是“庭后调”,推行预宣判的做法,在案件作出宣判前,坚持先给当事人讲清楚各方的责任、过错大小及相关法律规定,耐心做思想工作后再作判决,以此消除当事人侥幸心理,最大限度地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
 
    优化效果:一桨推得千帆进
 
    由于调解工作的加强,使大量的案件得到及时的处理,缩短了法院的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不仅减少了当事人和法院的诉讼成本,而且为案件执结提供了保证。调解工作由此得到了上级的肯定,该院校椅法庭在全市法院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经验介绍,该院民商事调解“七重奏”做法被广西区高院、最高人民法院《每日要情摘报》以及人民网、新华网、中国人大新闻网等多家媒体转发。
各民商事审判部门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还着力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深入各乡镇指导人民调解员开展工作,将调解工作和各种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推广到社会各界,不定期对全县在职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他们的调解能力和办案水平,使大量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于萌芽状态,减少了法院受案压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