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法院:四项措施降低诉讼成本


 

    今年来院。从便民、利民、为民出发,紧密结合法院审判工作的实际,坚持勤俭节约,不断降低诉讼成本,使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欢迎。

    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与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开展对街道、社区和企业等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水平、调解能力。

    二是与审判工作相结合。院领导采取定期不定期观摩每一位法官庭审的方法,要求并促使法官做到庭前精心准备,科学设计审理方案,缜密构思审理技巧,依法公正裁判案件,杜绝了冤、假、错案,将重审、再审案件的比率降低到规定的范围以内,避免了重复劳动,节约了办案资源。

    三是与执行工作相结合。该院坚持以民为本,实行人文执行,根据新形势下的新特点,实行执行风险提示、执行开庭、悬赏执行等新方法,最大限度消除“法律白条”,防止了执行回转。

    四是与日常工作相结合。该院要求各庭、科、室结合自身工作性质特点,选好节约的突破口,找准节约的着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