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法院:改进工作作风新举措



     
    为进一步加强上林县人民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推进该院各项工作,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近日,上林县法院推出了改进工作作风十项举措,在全院开展了以塑造公正、文明、敬民、亲民执法形象为宗旨的作风整顿活动,掀起了新一轮作风建设的热潮。

    这十项举措分别是:

    一、实行法官惩戒制度和警示谈话制度等各项廉政制度,真正做到加强学习、健全制度、高压不断、警钟长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搞廉政建设必须懂业务、精业务”的原则,在人员配置上向纪检检查部门倾斜。同时,实行廉政问题“一案否决制度”。群众投诉廉政问题,一经查实,即刻实行“一案否决”,离岗培训。

    二、严格贯彻执行《法院干警日常公务用语和禁语规定》。要求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日常公务活动中必须语言标准规范、礼貌接听电话、文明禁语等。

    三、严格遵守最高院《法官行为规范(试行)》,树立法院良好形象。要求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开庭时必须注重审判礼仪,不得有随意走动、接听电话、抽烟等有违司法礼仪的行为。

    四、建立完善当事人约见法官制度。当事人约见法官必须到接待室进行,禁止法官和当事人私下非法接触。

    五、实行“第一接访人”制度,确保当事人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对当事人来信来访由最先问到的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属本人或本部门工作范围的,必须予以答复,不属本部门或本人工作范围的,必须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并带当事人到接待室等候至相关部门接待人员到来方能离开;接待人员对当事人来信来访,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研究后进行书面答复;对当事人要求约见院领导实行预约接待制,每周五为院长接待日。

    六、实行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批评、建议面商制度。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批评和建议,除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外,有关责任人还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当面就办理结果进行解释说明。

    七、建立向法官行贿的律师“黑名单”及对来院诉讼的当事人做好“五个交代”制度。对向我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行贿的律师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同时,向诉讼当事人交代好诉讼费收费标准、诉讼权利义务、举证责任、诉讼风险、执行风险,并告知“黑名单”律师,使当事人能够明明白白打官司,避免不必要的诉讼风险。

    八、认真开展“干部下基层活动”。要求上林县法院法官深入社区认真听取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对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必须有针对的进行整改,切实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九、严格依法实行司法救助,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对符合诉讼费缓、减、免条件的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依法为他们缓、减、免交诉讼费,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十、实行明查暗访制度。为确保司法作风切实得到改进,上林法院将聘请10名“作风纠察员”监督我院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每季度邀请他们进行最少2次“微服私访”,并将访查结果记入干警工作档案。开通审判作风投诉“院长直通车”,只要是针对法官工作作风的投诉,当事人可以径行向院长申请作出处理。

    上林县法院的上述十项措施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许和全院干警的热烈拥护,该院将严格监督,狠抓落实,确保作风建设活动取得实效。该院苏永革院长在作风整顿活动中强调,一定要树立中立平等、公正透明的司法观念,克服裁判不公、执法不严现象;树立文明热情、积极负责的司法形象,克服态度粗暴、冷横硬推现象;树立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的司法作风,克服因循守旧、不求进取现象;树立及时高效、审限严格的司法意识,克服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现象,努力实现创一流法院、让人民满意的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