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法院:八项要求提高庭审驾驭能力


 
    本网横县讯  针对庭审活动存在的问题,4月7日,广西横县法院专门召开民商事部门会议,就如何加强庭审工作,提高庭审驾驭能力提出六项要求。

    近年来,横县法院通过加强审判方式改革,提高审判人员素质,法官庭审驾驭能力不断增强,但由于部分审判人员思想认识不足,庭前准备不充分,仍然存在庭审效率不高、驾驭能力不强的现象,以致出现因对案情缺乏必要的了解和分析,对审理涉及的法律缺乏充分的准备而仓促上阵,遇到问题手足无措以及因指导不够,影响当事人举证,造成不必要多次休庭等现象,使审判质量和效率大打折扣。
 
    针对上述问题,该院对下一步如何提高审判人员庭审驾驭能力提出八项要求:
 
    一是要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庭前认真审阅诉讼材料,组织好必要的证据交换,履行释明义务,指导当事人举证,做到熟悉案情,熟知案件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掌握当事人冲突的核心,归纳出案件审理的焦点,并对庭审顺序和庭审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心中有数。
 
    二是要能够控制法庭局面,维持好法庭秩序、纪律,果断处理突发事件;
 
    三是法官在庭审中应保持中立,以指导、指挥为基本职责,避免以个人身份参杂于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中;
 
    四是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把握审理顺序,提示、引导、指挥当事人按正确的顺序和阐述方向进行发言、举证,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有效制止与案件无关的陈述;
 
    五是针对不同层次的当事人,在使用法言法语的基础上适当变通语言,使当事人能够正确理解,从而及时展开庭审,节约时间,提高效率;
 
    六是正确区分和把握审理焦点和审理重点,按照不同的焦点有序审理,围绕不同的重点展开调查和辩论;
 
    七是注意适时进行归纳、总结,对各方当事人一致的意见及时予以确认,对应当作出认定的证据及时进行认证,对能够当庭作出裁判的要当庭裁判,认证和裁判应充分阐明理由、依据;
 
    七是在庭审的开始、结束和审理中,能够正确、充分的使用法棰,用以警醒当事人,维持法庭正常秩序,避免盲目乱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