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索赌资非法拘禁他人反陷囹圄


 
 
    本网上林讯  赌博本已属违法行为,然而,上林县西燕镇西燕街韦永生在参与赌博后,为了索取赌债,竟置国家法律于不顾,非法将他人长时间拘禁,最终难逃法网。
 
    现年40岁的韦永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室。自从六合彩赌博在一些农村“地下”盛行后,受到“六合彩赚钱多”的诱骗下,韦永生便悄然加入这“地下”行档,很快就不能自拔。见到自己买六合彩十赌九输,多年的血汗钱快要赌光时,韦永生便来个“大胆有官做”,干脆自己当上“老板”,亲自做卖六合彩的庄家,敛取赌资。2004年11月,被告人韦永生照常收取同镇的石宁报买六合彩账单,金额达75000元。这一次石宁毫不例外地又输了。此后的一年里,为了追回这笔75000元赌资,韦永生隔三差五跑到早已赌光的石宁家,可每次不但误工追不得钱,而且还要受一肚子的气回来。
 
    2005年12月17日晚上,韦永生在上林县城一茶吧与几个青年喝酒,在闲聊中,韦永生得知这伙青年是“讨债专业队”,便把石宁欠他75000元赌资一事告诉了他们,并要求他们“帮助”追回这笔钱。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讨债队”同意韦永生按赌资的30%计付给 “辛苦费”。第二天,在韦永生的带领下,一伙由五、六个人组成的“讨债队”便浩浩荡荡进驻到石宁家,讨债行动开始了。在石宁家里,“讨债队”见“软策”讨债法不管用了,便将石宁带上车,拉回县城“商量”。在县城一旅社里,石宁受到了百般折磨和威胁。最后“讨债队”勒令石宁无论如何先拿出10000元钱偿还赌债和1000元的“辛苦费”。受不了威逼的石宁无奈之下拿起了电话,给远在广东打工的二哥问钱。等到石宁的二哥把11000元钱汇到韦永生指定的账户后,“讨债队”才将石宁送回家中。
 
    上林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韦永生利用六合彩进行赌博已属违法行为,而为了索取赌资又采取非法拘禁,非法强制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长达四个多小时,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被告人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认罪态度较好,而且能退还非法所得赃款,确有悔罪表现。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对被告人韦永生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