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牛四”不再牛,“歪哥”不再歪


 
    本网横县讯 4月13日,广西横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双方当事人一笑泯恩仇。
 
    原告孟某(绰号:牛四)与被告覃某(绰号:歪哥)均是横县马山乡西竹村人,两家住宅同为座北向南相邻而居。孟某房屋地势较高,为方便自己通行,于2004年在其房屋门前即南面围墙右端处用泥土填补成一斜坡式引道,并用砖块砌斜坡边缘。因该斜引道伸展至被告屋地边的一小块晒谷场地并占有原历史通道,双方为此就屋地分界线和道路通行问题发生矛盾。因协商不下,被告强行把原告的围墙和斜坡引道的砖泥推倒、撬翻,造成原告围墙损失和村中历史通行道路堵塞,村民载声怨道。孟某和覃某为此事多次发生争执,甚至大打出手,覃某即因被打伤头部流血而住院治疗,经村民委员会干部和马山乡派出所、土地所、司法所多次调解,均未能解决纠纷,孟某遂于今年向法院起诉。
 
    因涉及村中历史通道,影响村民通行,承办该案的百合法庭决定专案专办快办。4月13日,该庭一行四人在谢树萌庭长带领下,驱车行驶了三十多公里的崎岖山路赶往西竹村。办案人员先实地察看了已是砖泥满地的争讼现场,向村委干部和族老了解房屋历史界线、道路历史原状等情况,然后分头做双方思想工作,释明法律利害关系,希望双方互谅互让,和睦友好地相邻而居。为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当天办案人员还邀请了马山乡司法所和西竹村委干部协助进行调解。经过近四个半小时的反复疏导,最终覃某与孟某达成了调解协议:房屋界线以排水沟中轴为线,各后退一尺建房,孟某的引坡道退到自己的围墙范围内修建,双方拆除、清理占用村中公共通道的砖泥;孟某的围墙损失和覃某受伤的医药费互相抵消。双方剑拔弩张的矛盾得以消除,法庭的努力促进了村内邻里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