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法院:组织审判人员学习证据规定


 
 
    近日,横县法院通过各庭自行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组织民商审判人员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期达到提高法官队伍审判业务水平的实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实施以来,该院曾多次专门组织审判人员学习,认真加以贯彻,学以致用。但是,由于各个审判人员的学识水平不同,认识理解不一,因而在审判实践中对证据规定的理解、把握与运用也不一致,在对个案证据的处理上极易产生偏差。该院此次组织学习,目的正是为了更加深刻领会司法解释本意,正确理解具体条文,以达到统一尺度,准确适用《证据规定》。在学习过程中,该院还结合实践当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通过学习、讨论,统一了认识,进一步提高了法官对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准确理解与应用,增强了审判人员对证据的认定、把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