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法院:立足职能服务“三农”



   
今年以来,广西横县法院立足职能特点,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认真审理好涉及“三农”案件,以优质高效的审判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至3月份,共审结37件涉农案件,其中调解结案25件,动员撤诉和判决结案12件,且调解无反悔,判决无上诉,平均审限仅41天,比同期审结的其它民商事案件审限短23天。
 
    该院主要从四个方面服务“三农”:
 
    一是加大对涉农案件的审理力度。对涉农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积极与基层党委、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配合,依法妥善处理涉农矛盾纠纷,重点审理好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等案件,严厉打击坑农、害农、假冒伪劣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农村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二是积极参与平安横县、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加强诉讼指导和诉讼风险提示工作,帮助、引导农民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定期选出一些典型案例和法律条文,制作成鲜活的宣传版报深入农村、学校以案说法,宣传法制,提高农民守法意识,减少农民违法犯罪;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工作的指导,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保障农村的和谐稳定。
 
    三是认真处理好涉农信访工作,做到专人接访,限期答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接访的同时积极宣传法律政策,力求息诉止访,把矛盾和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是努力抓好巡回审判服务。在审理民间借贷、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与农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案件过程中,该院根据个案情况采取巡回办案、田间地头调解等多种便民、利民措施,及时化解了一些民商事纠纷,确保农民不因诉讼耽误农时。同时,该院还将涉农案件作为今年执行工作的一个重点,加大执行力度,保证涉农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