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法院设立“党员示范岗”


 
  

    今年以来,该县法院针对过去存在的问题,将实际工作与“开放创新”活动结合起来,在各庭、科室、队设立“党员示范岗”,要求全院党员一律挂牌上岗,亮明身份,推行文明用语,规范办案行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办公桌上都摆放了一面“党员示范岗”的牌子,并且标明姓名和职务,公开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当事人及各方面的监督。
  

    “党示范岗”要突出先进性和示范性,除了要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要求外,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一)热爱本职,责任心强,工作业绩突出;

    (二)熟悉政策,精通业务,具有较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

    (三)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无违反规定程序操作情况;

    (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不良行为记录和反映;

    (五)脚踏实地,办事高效,深受群众和领导好评;

    (六)举止端庄,文明礼貌,服务热情周到质量高。


  随着“党员示范岗”活动的深入开展,该院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增强,形成了人人争先、个个创优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