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法院:发挥职能作用 防范金融风险


 

  横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帮助辖区金融部门防范金融风险。3月20日至21日,该院彭德强副院长带领民商部门法官,深入农行、中行、信用社、财政局等金融及财政部门调研,就本院审理金融部门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他们提出司法建议,为促进金融经济健康发展献计献策。

  横县法院近年来受理的商事案件主要来自辖区的金融部门,而这些案件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前几年金融工作人员经办业务审核不严、手续不全引起,由于操作不规范和放款的随意性,呆账、坏账问题突出,导致许多贷款不能按时收回或无法收回,造成大量资金流失。针对这一情况,横县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机关为金融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及时组织调研,对审理此类案件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主动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就如何完善审批手续、杜绝工作纰漏、防范金融风险等向金融部门适时提出司法建议。同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通过司法途径依法为金融部门催收不良贷款,2005年,通过开展专项审判、执行活动,共为全县金融部门催收回不良贷款1300多万,其中为信用社催收回880多万,有效地化解了金融风险。应金融部门的申请,下一步,该院将采取有效举措,以开展专项活动的形式继续为金融部门催收不良欠款,不断促进了全县金融经济的健康发展。

                           (季建雄 )